前言:申请地下空间备案满意服务
地下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地下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改变设计方案的,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地下空间备案证明的步骤
1、北京市普通地下室使用(出租)登记备案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产权人或者管理单位的合法证件,出租(转租)普通地下室的还需提供承租人合法证件;
4、出租(转租)普通地下室的,提供租赁合同;
5、使用(租赁)已抵押的普通地下室,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
6、转租普通地下室的,应当提交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7、普通地下室用于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和居住场所使用的,提交消防机构检查合格的证明、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
8、产权人或者管理单位使用普通地下室的,提交防火、防汛、治安、卫生责任制度;租赁普通地下室的,提交租赁双方签订的防火、防汛、治安、卫生安全使用责任书;
9、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原件、复印件。承租人为(含港、澳、台)单位或个人的,还需提交北京市涉外建设项目事项审查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安全合格证明。
地下工程的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要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对一些特殊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下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因施工干扰城市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物,对临时损坏的地表地貌应及时恢复。
我们一贯遵循“客户至上,至善至美”之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迅捷、周到的服务。在完善产品质量的同时,始终把为客户提供优良服务作为公司赢得市场的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