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北京城区代办地下空间备案服务为先
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当向普通地下室所在地区县建设(房屋)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地下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因施工干扰城市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物,对临时损坏的地表地貌应及时恢复。
进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违反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及法定实施管理程序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应当符合本市有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规范、标准。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我们公司坚持“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严谨求实、艰苦奋斗”的企业作风,不断开拓创新,依靠雄厚的实力、科学的管理和服务,坚持“诚信求实、服务社会、信誉、用户至上”的企业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