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北京城区代办地下空间备案欢迎咨询
地下空间备案证明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1、北京市普通地下室登记备案表。
2、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使用人签字或盖章)
3、普通地下室建筑平面布置图。
4、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规划文件: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提交规划部门变更规划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7、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提交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8、租赁使用的,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双方当事人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9、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10、未进行结构改造的,签订《关于不改变房屋结构的承诺书》。
11、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承诺书。
12、普通地下室使用人承诺书。
13、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在使用或装饰装修中不得擅自改变地下工程的结构设计,需改变原结构设计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的使用管理,做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维修、更新。要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和工程维修档案,确保工程、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城市地下工程由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地下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改变设计方案的,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我们公司坚持“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严谨求实、艰苦奋斗”的企业作风,不断开拓创新,依靠雄厚的实力、科学的管理和服务,坚持“诚信求实、服务社会、信誉、用户至上”的企业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