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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经验办理北京市地下空间备案商业办公配套均可代理

发布时间:2024-04-21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前言:地下空间备案、餐饮许可证
15年经验办理北京市地下空间备案商业办公配套均可代理

15年经验办理北京市地下空间备案商业办公配套均可代理;15年经验办理北京市地下空间备案商业办公配套均可代理;

(一)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

  (二)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证明;

  (三)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提交规划部门变更规划文件;

  (四)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五)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提交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七)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使用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区住建委应当在15日内备案
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当在30日内向区住建委办理变更备案

  第十一条 利用地下空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取得相关证照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证照时,应当核实地下空间使用许可或

  者备案的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第十二条 使用地下空间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已按法定程序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

  (二)具有与实际使用功能相配套的给排水、卫生间、用电、消防、通风等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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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当向区住建委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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